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06号提案答复的函
钟铃铃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景江花园小区大门口设置禁停区域》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禁停区域”的问题。我局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整改景江花园光伏路路段道路隐患,在该路段东西两侧增设禁停标识标牌,明确划定禁停范围。
二、关于“加强监管执法”的问题。2024年11月,我局交管部门已在景江花园南门设置了违停自动抓拍球机,通过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同时,强化小区周边路段巡逻管控,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乱象,通过线上线下双重监管模式,有力提升了违停整治效能。
三、关于“优化停车规划”的问题。景江花园小区东面新欣北大道路段人行道宽度有限,若施划停车泊位将导致盲道被占用、人行道通行空间挤压,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和行人通行安全要求,暂不具备施划新增停车位的条件。我局交管部门正持续强化该区域管控力度,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和各类挡车设施,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将积极联合社区网格员力量,以不定期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提升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
附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新余市公安局
2025年8月6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