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管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等有关规定,新余市财政局开展了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条件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组织实施,成立了检查工作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了6家2024年以来代理过新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代理机构从业条件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经检查发现代理机构从业条件方面五类22个问题,已责令相关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全市代理机构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
通过检查,加强了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管理,促进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代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代理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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