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规,由新余市民政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新余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xinyu.gov.cn/)、新余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xymzw.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余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0-6441126,联系地址:新余市堎上路15号303室。
一、概述
2017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部署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余府办字〔2017〕32号)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责任科室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民政实际,制定了《新余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落实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有序公开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定期报告、定期检查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水平。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片等方式,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余民政网、“江西新余民政”政务微博、“江西新余民政”政务微信等渠道,重点做好对市民政局概况信息、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以及其他信息的政务公开工作。门户网站“新余民政网”做到了及时、定期更新,网站首页平均每工作日更新1次,每周不少于5次,各栏目更新频率符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政务公开平台、新余民政微博、新余民政微信公众号也按要求保持更新。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2017年我局在新余民政网开辟“政策解读”专栏,积极向社会公众解读已出台的民政政策,介绍民政部门计划出台的政策措施。同时,健全了舆情回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要求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理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理单。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积极派人参加市政府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不断增强执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各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8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主要涉及公告公示、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此外,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也会在我局的宣传栏、展板上张贴,向广大群众公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制定任何查阅民政信息的收费事项,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年未发生与市民政局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2017年由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共17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10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扶贫开发、社会事务等,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市民政局2017年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报告已于2月6日在新余民政网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还需加强。有的政策出台了,工作落实了,却没有及时主动报送信息。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广泛,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部分文章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采编工作,对重大信息做到及时上网,对其他内容做到适时上网,保障信息更新的质量与时效;进一步提升新媒体运用水平,拓展信息覆盖面,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我局新余民政网网上信访共收到来件3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发信人未对答复提出异议。其中有30件予以公开,有6件因发信人的要求未予公开。
新余市民政局
2018年2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新余市民政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9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6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