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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6:01 来源: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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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03,联系电话:0790—6410060,邮编:338000,电子邮箱:xyswj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卫健部门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工作完成较好。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含上年度结转0件),已全部按期答复,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9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7件,线下申请2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投诉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始终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对照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的结果按期整改,做好网站栏目定期更新。

(四)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大重要信息转载力度,2024年通过政务网站转载国务院信息19条。及时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政策问答栏目发布11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4年我委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互动意识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员积极参与其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工作纽带作用;二是加强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4年度,我委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医疗卫生领域机构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督促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按时更新本单位机构人员、医疗价格、诊疗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坚持畅通“12345热线”“领导信箱”“卫健委值班电话”等用于群众咨询、投诉、建议渠道,主动做好回应,共受理信访件共1182件,办结率100%。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收集,加强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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