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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10:48 来源: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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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135号907室,联系电话:0790—6449743,邮编:338000,电子信箱:jxxyscj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举措,全力提升公开质量与水平,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体系,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及市场监管信息800余条,内容涵盖市场监管动态、政策法规、公示公告、食品药品质量抽检结果、营商环境优化举措、证照办理指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预决算以及消费安全提示等关键领域,为公众提供了全面、及时的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在政务新媒体领域,微信公众号“新余市场监管”推送图文信息360余篇,传播市场监管工作动态食安新余抖音号推送60余条短视频,将市场监管工作直观地呈现给公众,极大地增强了信息传播的趣味性和影响力。同时,为优化新媒体矩阵,我局注销了“新余市市场监管局”网易号、“新余质量技术监督局”新浪微博等2个长期未更新的“僵尸账户”,集中精力打造更具活力和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此外,全年整改网站错敏词500余条,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围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社会关注热点,我局精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答复,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合规。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与内容,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保障“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日常运营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标准。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及时回应留言评论、在线咨询,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对未及时更新栏目和错敏词,在规定时限内立即整改。

(五)监督保障

明确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8

行政强制

1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1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1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不强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过程中,答复书行文规范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严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主要依赖传统的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于新兴的社交媒体平台,如抖音、微博等运用不足,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有限。对于一些涉及民生的政策法规详细解读、重大决策的背景和依据等深层次信息公开较少,难以满足群众对信息全面性、深入性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对于情况复杂、答复难度大、牵涉单位多的申请,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进行协同研讨,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建立并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根据不同平台的特点和受众,定制个性化的信息发布形式,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合作,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聚焦公众关注热点,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漫等多样化形式,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食品安全领域,强化科普宣传、监督执法、抽检监测等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开展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你点我查” 活动,全年发布食品抽检信息92条标准化领域,加强《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营商环境领域,及时公开 “一照通办” 改革、“一业一查一码” 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及成果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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