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2024年>市政府部门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1 14:49 来源: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311号,联系电话:0790—6442140,邮编:338000,电子邮箱:644214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工作动态、财务管理、技术标准、建议提案答复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21份,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等。2024,在市住建局网站和 “新余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更新各类信息7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数量与答复: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9件,已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答复,答复率100%。

依申请公开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涉密的内容基本上进行了全公开。

2024年,市住建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行政复议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更新各项栏目,实现系统文件和新闻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信息审核与发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台维护与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维护检查信息更新保障工作。

专栏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工作信息、法规文件、新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文件预公示等多个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抓好落实信息报送。

培训与考核: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网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将考评结果作为责任科室及人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7.16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广泛。

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规范性文件公开格式有待提高,部门文件解读不够全面等。

平台建设与管理:个别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说明不清晰、专用词语表述错误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高度引起政务公开认识,通过集中学习形式,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指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持续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助力惠企利民政策效应加速释放。

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按照要求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内容,不断进行整理、归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对于出台文件及时进行跟进政策解读,定期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查阅点:2024年度,市住建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局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查阅(http://zjw.xinyu.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311号605,邮编:338000,电话:079064421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