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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09:46 来源:新余市司法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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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司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202室,联系电话:0790—6441377,邮编:338000,电子邮箱:xinyu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余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新余市司法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新余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433条,“新余普法”发布88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5条。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解读材料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宗,全部为自然人提交,均已按照规范答复方式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优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力争《指南》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法合规。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检查和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对所有信息落实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同时发挥好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平台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各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有差距。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与群众期望有距离,影响整体公开效果。二是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推动工作的力量相对较弱。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全面、深入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容易出现工作进展缓慢、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执行标准,聚焦服务提升和需求导向,及时同步更新工作动态、制度解读等,以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办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等内容。促使机关干部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抓落实力度。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政务公开亮点特色

开展以“‘有法帮你’解民忧,法律服务零距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界代表到场参加。市民代表先后参观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观看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片,现场了解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复议等工作流程。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介绍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情况,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

(二)公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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