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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08:41 来源:新余市财政局 作者:办公室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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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1513,联系电话:0790—6451321,邮编:338000,电子邮箱:政务邮箱)。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财政局围绕市政府财政相关内容,及时做好政务信息更新,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35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公开186条,网站访问总量5242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推动依申请公开标准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不予公开0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网站的更新维护,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制度和审查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

(四)平台建设

以门户网站为主,微博公众号为辅,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网站年度工作报表、财政信息、会计管理、政策解读等子栏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维护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全年在政务新媒体微博发表69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做好日常检测、内容审核和更新维护,对网站错敏词和错链断链情况及时排查整改,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平稳安全运行。始终坚持以督查和考核为主抓手,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把信息公开评估结果作为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奖惩办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财政信息不够深入和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还有待提升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全市财政管理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加强对财政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4年度,市财政局共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重点对财政收支信息、政府债券信息、预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信息、直达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进行了公开。此外,行政权力运行实现透明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也有序开展。通过优化网站、借助新媒体等,多渠道保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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