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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1:31 来源:新余市林业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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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沿江路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8-20楼,联系电话:0790—6441421,邮编:338000,电子邮箱:xyly14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年门户网站发布稿件419条,微信公众号“新余林业”发布信息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3条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期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置了“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林业工作”“专题专栏”几大栏目,围绕林业部门主要职责,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强化网站、新媒体日常巡检,扎实做好不规范表述、不可用链接、栏目不及时更新的整改工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全年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7.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错敏字整改不全面。二政策解读滞后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多是文字图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自查自纠能力,将错敏字整改到位。二是对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提高政策易读性,扩大政策知晓面。三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尝试使用视频等形式丰富政务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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