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2024年>市政府部门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10:04 来源: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政法大院1号楼409室,联系电话0790-6441161,邮编:338000,电子邮箱:jxxyfg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体系建设,聚焦民生关切与社会关注热点,着力构建多维立体的信息公开矩阵。在主动公开维度,依托“新余发改”政务新媒体、部门官网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三大平台,2024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300余项,涵盖重大建设项目全周期管理、营商环境优化举措、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公共政策意见征询等多类民生领域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新余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申请人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1件。办结4件,按时回复率达100%,完结率100%,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有序推进我委文件集中公开。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切实做好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加强解读回应能力。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条。二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12345门户网站、天工新余“掌上问政”等平台,办理咨询、投诉4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举办政府开放日2。三是积极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在门户网站设置专题专栏,突出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定位,聚焦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安全生产、价格监测、民生实事,传递权威声音,累计发布信304条;微信公众号动态转载上级发展改革部门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宣传工作成效,累计发布信息180同比增长42.86%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考核激励,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内综合考核。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原则,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监督保障水平。三是组织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和市大数据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学习。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具体;二是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还有待提升。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对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及时、准确回应;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加大对市民关注热度高的民生事项素材的宣传,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热点亮点,发布一批涉及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新闻信息。加强内容原创,提高推文质量,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平台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一是发挥信用新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作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持续做好政府性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执收部门。

是加强解读回应能力。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其中图文解读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