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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15:00 来源:新余市统计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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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余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局工作情况和公众关切的统计领域问题,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官网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43条,“新余统计”微博发布信息64条,“新余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44项自然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接沟通,所有申请事项均按时办结。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信息分类、统一发布格式、完善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信息安全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新余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投入资金完成局属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和二级等保测评工作。市统计局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开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栏目,主动公开发布新余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分析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推动各科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全局未发生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0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不够丰富,写作信息积极性有待加强;三是发布的信息中还会出现错敏词情况,信息审查还需严格把关。

(二)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二是明确考核任务,将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事项,并制定奖惩办法,以考核促进干部职工写作积极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统计特色工作宣传;三是狠抓整改落实,针对错敏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查阅(http://tjj.xinyu.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88号,邮编:338000,电话:0790-645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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