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并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委进行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阅(http://wjw.xinyu.gov.cn/wjw/gknb/2022-01/19/content_c47618002d6b46ee80dfbed3ee68edef.shtml)。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仰天岗大道69号新余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楼;邮编:338000;电话:0790-6410060;电子邮箱:xywsjrm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紧密协作下,我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条,其中,新闻动态36条,政务动态59条,各业务科室公开文件160条,其他各类信息约341条。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2020年更新公开概况信息3条。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020年累计公开法规文件65条。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2020年累计公开发展规划信息25条。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2020年累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05条。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2020年累计公开人事信息22条。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财务信息3条。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委通过委网站http://wjw.xinyu.gov.cn/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指定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受理并按规定做好答复处理工作。2020年,我委收到市民的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均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了《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升部门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明确信息审核的原则是“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要求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信息报送前应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各科室应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通过严格执行“三级审查”制度,规范了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强化了信息的编制加工、检查核对及保密审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了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以及错字、漏字、错链、死链现象的产生。同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进一步加强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持续加强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完成了门户网站安全等级测评。优化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目录设置,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提升网站后台留言办理效能,增强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不断规范移动新媒体建设运营,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更新频率和更新质量。目前,我委部门网站各栏目及其子栏目运行正常,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不按《条例》办事的严重行为进行曝光和问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六是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了以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为目标,依法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为市民提供更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真正树立起为民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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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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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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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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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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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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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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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2021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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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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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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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7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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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1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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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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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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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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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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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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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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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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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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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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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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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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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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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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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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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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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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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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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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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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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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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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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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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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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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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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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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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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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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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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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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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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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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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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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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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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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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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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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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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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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不足:一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质量不足,虽能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但未完全做到答复内容针对性强、答复形式严谨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发布质量不足,虽能采取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但文字解读针对性不强,未能严格按照“六要素”面向群众进行解读,即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要素不全。
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已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进一步改进不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要求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规定动作,坚决避免“应公开而没有公开且未及时纠正”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要求,继续加大网站建设投入,不断提升网站维护技术水平,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双微宣传阵地作用,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