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2020年>政府部门

新余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11:51 来源:新余市民政局 作者: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新余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xinyu.gov.cn/)、新余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xinyu.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余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0-6441126,联系地址:新余市堎上路15303室。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信息,详细解读政策,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00余条,其中机构设置信息2条、政策法规信息58条、政策解读信息18条、重点领域信息347条、新闻发布信息2条、回应关切类信息42条(12345政府服务热线)。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民政局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对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目录做到及时维护,全面梳理,对公开信息的来源、审核、发布等过程严格管理。

4.平台建设:“新余民政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按要求微信、微博、网站诉求平台全部接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加强对微信、微博(江西新余民政)的管理,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动态信息70余条。

5.监督保障: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政中心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和政策、文件,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舆情动态,确保行政权力和公共事务在阳光下监督运行。加强政民互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收集和办理网上留言,解疑释惑,刊载城市颐养之家建设、“余也难”救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等民生实事,采取图表、图像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的政策解读,对文件内容、新增亮点、操作流程、补助标准等进行精细解读。对民政“十四五”规划方案、新余市城区桥梁命名方案等重大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82.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科室存在思想误区,因业务繁忙导致工作信息未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公开不及时,或是先开展工作、后公开信息的情况偶有发生。二是信息发布流程还不规范,部分科室履行信息公开程序不到位,信息发布却缺少解释说明,信息发布标题不完整,正文发布后缺少附件,正式文件未能提供文本下载功能等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

改进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民政工作实际,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程序化规范化,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出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