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2020年>政府部门

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2 08:32 来源:新余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工作部署,现就2020年新余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局网站公告如下,联系方式0790-6451321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规定》要求,全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共分两大块,一块是牵头落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一块是本局全局性的财政业务情况公告及信息宣传和发布。

  市财政局年初制定《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余财预[2020]01号)和《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落实省市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市、局领导在公文系统对此项通知都有落实的要求和批示。我局在网站开辟了预决算及“三公”公开信息专栏。

市财政局网站专门设立了“市财政数据专栏”、“市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专栏”等栏目,用于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352条,自2011年起累计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236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财金信息为主,含有财政数据,项目规划、制度许可,另有财政公告、党风廉政等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局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通过网站链接12345热线信箱,开展咨询投诉答复、政策解读1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通过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申请的数量为2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联系答复。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无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无。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件2件;政协提案件1件。

建议和提案反映了加大市级资金支持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的建议加快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提案工作。今年我局办理的以上3件建议提案,代表和委员的回执“满意”率得到100%。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力度,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创造条件邀请代表委员实地或现场视察,既让他们收到书面的答复,又让他们看到实际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7

 6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用量

政府集中采购

 14

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年中时,针对筛查缺漏报情况,我局及时增报了财政局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文件信息、新余市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工作成效、2016-2018年新余市财政经济状况、2019年市级政府决算额外的文字说明等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财政部门各业务部门共同责任,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真正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后需要及时核对完整性,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共财政透明度。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