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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规,由新余市民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以及其他事项,并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余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0-6441126。 一、概述 政务公开是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同时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同时,完善了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实施量化考核。 三是组织了有关知识的学习。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执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8条,包含了公告公示、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公众可在“新余民政网”“新余市政务网”“江西民政网”等网站上查询。另外,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也会在我局的宣传栏、展板上张贴,向广大群众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我们没有制定任何查阅民政信息的收费事项,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全年未发生与市民政局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认识上某些时候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不够广泛,存在应付思想,检查和督查的力不不够大。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附件:新余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新余市民政局 2014年2月1日
新余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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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02 00:00
来源:新余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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