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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15-02-01 00:00 来源:新余市司法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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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市相关规定以及2014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可在“新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查询。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4年起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组织机构及时调整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傅绍清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周宇翔为联络员。

2、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2014年我局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与责任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3、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对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4、抓市法律援助处和市公证处“三个窗口”的公开。市法律援助处和市公证处是我局的窗口单位,每天接待前来办事和法律咨询的群众较多,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局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首先将这二个窗口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象,把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印制了办事指南,让群众取阅,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对外、对内公开本部门的政务情况,2014年我局共整理信息34条,均属主动公开。因为原来的网站架构已经与当前网络安全要求不匹配,我局新网站已经在建设中。

一是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利用我市新闻媒体、我局门户网页及公示栏公布了我局领导分工情况,局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公布了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以及相关联系电话。在机构人员发生调整后及时进行了更新。

二是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为方便群众更快捷地获得我局信息,我局编制的《新余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余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予以公布,同时还公布了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等具体事务的办理程序,同时也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办理公证事项等对社会服务的办事程序和办公电话号码,下一步准备公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的办理程序。

三是内部相关信息。通过召开全局大会、张贴公示、发放民主考核评议等形式,在全局内部对涉及全局重大决策情况,如机构划分、职能分工、人事任免等情况进行公开,征求全局人员意见和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1年至今未发生任何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更新的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与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网站已经运行多年,功能不齐全。

针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第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第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将在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制、考评规则、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上下功夫,抓落实,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依托智慧新余建设,局门户网站改版基本完成,等相关数据齐备后即可上线试运行,确保和办公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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