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新余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3 09:28 来源:新余市教育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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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缓解了家长“三点半”接送难问题。但是,各地各校课后服务仍存在服务质量不高,师资保障不够有力,资源不够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科学,有的学校甚至将课后服务等同于作业辅导或延长校内上课时间,违背了全面育人要求,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课后托管服务是学校在教学日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主要安排科普、体育、美育、劳动、阅读活动、作业辅导答疑,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具体内容为:“1”是开展作业辅导类服务,“N”是开展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类等兴趣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每个教学日开展的兴趣类活动和社团拓展类活动时间占比应不低于课后托管服务总时长的50%,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社团拓展类活动。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

二、规范课后兴趣活动服务。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双休日兴趣活动托管严禁开设学科类托管服务,寒暑期托管可适当组织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也可以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不能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寒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其中双休日兴趣活动托管服务不能选择类别1辅导答疑、类别6阅读朗诵的活动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遴选校内外师资,严格审核教师资质,宁缺毋滥,确保兴趣活动服务的质量。

三、公开课后服务安排。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安排,明确课后服务内容、时间、场地、教师、班额等要素,课后服务安排要与学校课程表同安排、同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开学一个月内要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公开课后服务安排表。

四、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发放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新余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教办字〔2023〕7号)中的收费、教师取酬标准执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明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晚自习等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五、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各地各校要坚持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或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资金。

六、加强工作考核。各地各校要在2023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将本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督学的重要内容,每月到校督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课后服务质量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督促检查各校课后服务活动开展及课后服务安排表纳入“晒课表”情况,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请各地各校及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谢南彬,联系电话:6442328,邮箱:176370678@qq.com。

附件: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分类参考目录

类别

活动内容

1.辅导答疑

课堂所学答疑解惑,各学科作业辅导;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指导;学习态度、方法、习惯综合指导。

2.科技活动

科普讲座、科学讲堂;自然科学实验、STEM 活动课;人工智能、机器人、编程、物联网、虚拟现实(VR)、电脑绘图、动漫制作等信息技术;航空模型(无人机)、车辆模型、航海模型、3D 打印等模型制作;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等创客活动;天文、地理、气象等观测研究;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3.美育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蹈活动;声乐、器乐演奏等音乐活动;绘画(中国画)、雕塑、雕刻、工艺美术、平面设计、服装设计等美术活动;戏剧和话剧表演、戏曲和曲艺、播音与主持、影视欣赏、摄影、动画与微视频制作等戏剧与影视类活动;硬笔、软笔等书法活动;篆刻、剪纸、皮影、年画、刺绣、泥塑、木雕、蜡染、布艺、茶艺等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活动;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4.体育锻炼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运动;广播体操、排舞等操舞活动;游泳、划船等水上运动;滑冰、滑雪、冰球、冰壶等冰雪运动;轮滑、跳绳、踢毽、扔沙包、滚铁环、游戏等趣味体育活动;传统武术、太极拳、军体拳、摔跤、跆拳道等武术运动;射艺、龙舟、五禽操、舞龙舞狮、空竹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5.劳动实践

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烹饪与营养、家用器具使用与维修等日常生活劳动;植物种植、动物饲养、农事劳作、木工、金工、电子等生产劳动;各类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服务性劳动;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

6.阅读朗诵

童话、儿歌、故事、诗歌、散文、小说等专题阅读;诗词鉴赏、诗词诵读、国学诵读;英语阅读、外语电影配音活动;读书心得交流、演讲表达活动等。

7. 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消防知识、交通法规、应急逃生、预防溺水、防治学生欺凌、预防网络沉迷等安全教育。

8.校外活动

利用学校周边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纪念馆、美术馆、博物馆、天文馆、科技馆、科研院所、科技园、动植物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基地,普通高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等教育场所,共同开发的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系统性的活动课程;联合开展小小讲解员等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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