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新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开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高效构建公共数据运营场景,贯彻落实《新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余府办发〔2025〕12号)文件要求,新余市数据局现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标和范围
根据国家“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价值,结合新余发展实际,优先在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智慧农业、商贸流通、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气象服务、绿色低碳等领域面向社会组织征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为选择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打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奠定良好基础。
二、申报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无诉讼违法违规情况;主体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无重大刑事违法犯罪前科。
(二)经营情况: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基础、服务能力和实施力量。
(三)安全保障: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满足国家、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文件中安全方面的要求。
三、场景设计要求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解决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备运营价值:运营场景应聚焦实际需求,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目标和计划,具备较强的可实施性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显著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利用效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系统架构稳健:承载运营场景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稳定、安全、可靠的技术架构;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应当采用成熟的技术框架、开发语言和通用工具进行开发。
(三)实施路径清晰:运营主体应当为实现运营场景目标制定清晰、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目标;需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团队的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确保运营场景的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四)确保数据安全: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数据应用最小必要”原则;相关信息系统根据国家要求设置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相关数据的存储、请求、获取、处理和输出等操作,统一在授权运营域中进行并接受有关单位监管。
四、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第一批,后期将持续征集)。
五、申报流程
(一)所需材料。所需申报资料按照《新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资料同步报送。
(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新余市数据局数据资源与安全科(市人力资源市场副楼5楼511室);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至专用邮箱(xyssjj@xinyu.gov.cn),标题格式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三)方案评审。按照“一场景、一方案、一评估、一评选”原则,新余市数据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从运营价值、系统架构、实施路径、数据安全四个维度对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选;对评选通过的方案将进行公示。
(四)授权运营。公示无异议后,新余市数据局将授权运营场景、公共数据资源需求等列入新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作为下一步确定授权运营机构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当保证其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如因此造成他人损失,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申报单位如需就申报材料中相关信息内容控制知晓范围等相关事宜,请在申报时备注予以明确。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钟俊,0790-6447177、18350105017。
新余市数据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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