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关于《新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意见征集情况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新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1月9日,新余市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技术大楼8楼会议室召开了《条例》立法听证会。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在听证会筹备阶段,市公安局通过在“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新余发布”“新余日报”等多种渠道发布了《条例》立法听证会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同时,还公布了听证事项及听证报名时间、方式等相关信息。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筛选,最终确定了20名听证代表和5名旁听人参加本次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与人员
本次听证会的参与人员共33人,包括:
听证主持人: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分管领导担任。
听证相关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专业人员组成。
听证代表:由养犬人代表、非养犬人代表、动物医院代表、小区物业代表、医生代表、记者和教师代表、街道和社区工作者代表、人大和政协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
听证旁听人:来自社会各界关心养犬管理条例立法的热心市民。
记录员:负责对听证会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三、听证会主要议题
听证会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议题展开了讨论:
(一)养犬登记与管理
1.养犬范围和部门职责
2.养犬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3.养犬登记数量和系统管理
(二)养犬行为规范
1.遛犬要求和地点的限制
2.犬只粪便清理责任
3.犬只禁入区域和规范出行
(三)犬只防疫与健康
1.免疫时间和变更、注销、补办规定
2.犬只诊疗机构的管理和规范
3.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
1.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力度
2.养犬人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3.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失职追究
四、听证会讨论情况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围绕上述议题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养犬人代表普遍认为,养犬登记程序应尽量简化,免疫和办证一体化运转,改善养犬公共设施和服务,方便市民。非养犬人代表则强调要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生活环境。街道和社区工作者代表建议明确各部门在养犬管理中的职责,加强与养犬人的沟通和协调。热心人士组织代表呼吁关注犬只与市民和谐共处,加强对流浪犬只的救助和管理。法律专家从法律角度对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
五、听证会成果
(一)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收集72条,采纳、吸收31条,为《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参考依据。
(二)增进了养犬人与非养犬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了社会共识的形成。
(三)提高了公众对养犬管理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条例》的顺利出台和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公安局将对立法听证会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认真梳理和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内容,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将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争取早日出台,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