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防委办公布7起企业事故隐患
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自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来,各地大力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市安防委办印发《新余市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免罚制度(试行)》(余安防委办字 〔2025 〕 33号),鼓励企业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市安防委办公布7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2025年1月20日新余市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员工皮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3#4#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到期和管道安全阀到期,还发现卸液口紧急切断阀泄漏。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隐患,并按照事故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皮某奖励1500元。
案例2.2025年4月3日,新余某供电公司输电监控室工作人员郭某在对110kV线路通道轮巡发现,110kV马塘线77#-78#导线处悬挂异物,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立即汇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报。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隐患,并按照事故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监控值班人员郭某奖励1000元。
案例3:2025年4月26日,新余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李某同志,井下作业期间,发现一处顶帮滑板安全隐患,立即汇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该矿业有限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隐患,并按照事故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李某奖励500元。
案例4:2025年5月15日,分宜某发电厂发电一部黄某在现场巡查时,发现外包施工单位员工在户外施工时安全带悬挂不规范,作业现场无监护人,施工材料摆放杂乱,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隐患,并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对黄某奖励500元。
案例5:2025年5月6日某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室陶某巡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间距要求不符,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整改了隐患,并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对陶某奖励200元。
案例6:2025年3月2日,新余某棚改项目员工李某,在施工时发现9#l楼电梯井口未封闭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员汇报。接到报告后项目部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按照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李某奖励150元。
案例7:2025年5月10日,新余某运输公司驾驶员罗某在行车途中,发现车辆挂车尾灯全部不亮,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罗某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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