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受理举报投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
市委宣传部:0790-6444373
市发改委:0790-6441161
市教体局:0790-6430043
市工信局:0790-6442535
市公安局:0790-6422567(交警);0790-6498023(治安);0790-6498101(禁毒);0790-6498022(经侦)
市民政局:0790-6441126
市人社局:0790-6736500
市自然资源局:0790-6659036
市生态环境局:0790-6425752
市住建局:0790-6453233(工程);0790-6433829(燃气);0790-6429189(物业小区)
市城管局:18379008678
市交通运输局:12328;0790-6441022;0790-6441019
市水利局:0790-6446686
市农业农村局:0790-6446203
市商务局:0790-6441411
市文广旅局:0790-7091181
市卫健委:0790-6410060
市应急管理局: 0790-6441505;0790-6415110
市林业局:0790-6451632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国动办:0790-6446015
市供销社:0790-6442785
市消防救援支队:12345
市邮政管理局:0790-6447165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
二、举报事项
1.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4.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
5.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依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权限,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逐一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各行业领域制定的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新余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