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要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事故隐患到期整改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管控能力不足、近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段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联合,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具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矿山科、危化科、工贸科、执法支队,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共18人;将承担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协调法规科共11名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按照60%的比例纳入本计划执法人数7名,确定2025年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合计为25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6200个。2025年全年365天,其中104个公休日,13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3=248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25)=620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3425个(参照上级部门的统计平均数约137个/人)。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完成省应急管理厅或者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3.非执法工作日:2062个(参照上级部门的统计平均数并结合实际约82个/人)。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4.监督检查工作日:71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20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3425个)-非执法工作日(2062个)=713个。按检查每家企业派2-3名监督检查人员,平均占用3个工作日(含复查等所需工作日)计算,2025年度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为95家。
四、监督检查对象
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列入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95家(具体名单见附表),其中,重点监督检查企业45家,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企业115家,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双随机”抽选确定50家。
(一)重点监督检查
纳入市局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的中央驻赣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的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市属企业总部,并根据工作实际选取部分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纳入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的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分别为:矿山企业18家,危化企业13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工贸企业13家,以上检查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
(二)一般监督检查
纳入市局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的非重点中央驻赣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层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的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市属企业总部以及本市注册的安全培训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选取部分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一般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纳入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的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分别为:矿山企业12家,危化企业10家,工贸企业26家,培训机构2家。以上检查全部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并同步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6.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未批先建等情况;
17.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含预案制修定和备案、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值班等情况。
(二)煤矿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事项,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三量”管理情况、监管指令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持续保持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执行及动态达标情况等。
(三)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非煤矿山相关证照取得情况、作业中段和同时作业点数与设计对比情况、露天矿山安全距离情况、安全台阶参数与设计对比情况、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情况、上升速率与设计对比情况、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等。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装配及投用情况,以及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投用情况等。
(五)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 1.1 级工房监管情况等。
(六)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等。
(七)安全技术服务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保持、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八)安全培训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及培训全过程录像和培训保障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计划。局机关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要充分认识制定与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结合任务要求,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对年度计划进行再分解、再细化,明确检查对象,确保计划实施有力有序。
(二)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聚焦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重点工艺、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编制具体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时,要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执法闭环管理;构成立案处罚的,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对照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严格案件查办;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提高执法效能。按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要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切实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严守廉洁纪律。执法人员除开展明察暗访等检查任务外,必须统一着制式服装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佩戴执法标志,严肃执法风纪。紧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严禁”要求,以高质效执法贯穿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行动始终。
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2.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
附件1:
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共45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责任科室(单位) |
纳入说明 |
|
1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矿区 |
执法支队,矿山科。也可以与矿监局江西局、市自然资源局、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
2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尾矿库 |
尾矿库 |
|
|
3 |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桂山尾矿库 |
尾矿库 |
|
|
4 |
新余市九龙山锻造厂新龙铁矿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5 |
江西分宜珠江矿业有限公司羊古坑尾矿库 |
尾矿库 |
|
|
6 |
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
|
7 |
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II矿区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
|
8 |
新余九龙花桥铁矿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
|
9 |
分宜县福宜铁矿 |
2024年事故发生单位 |
|
|
10 |
分宜县华星盘坑铁矿有限公司 |
2024年事故发生单位 |
|
|
11 |
分宜县福宜铁矿香炉山矿区小岭背尾矿库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2 |
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山尾矿库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3 |
分宜县龙新矿业粉末有限公司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4 |
新余市天赋矿业二矿区3号尾矿库 |
执法支队,矿山科。也可以与矿监局江西局、市自然资源局、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15 |
分宜县福宜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6 |
分宜县鑫联矿业有限公司龙头铁矿2号尾矿库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7 |
新余市天赋矿业有限公司一矿区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8 |
分宜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龙形山石灰石矿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19 |
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执法支队、危化科。也可以与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市属企业 |
|
2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仙女湖油库)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1 |
江西荣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2 |
中矿资源(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3 |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机锂工厂)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4 |
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5 |
新余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6 |
江西鸿强科技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7 |
江西香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8 |
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29 |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30 |
江西大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单位 |
|
|
31 |
分宜县供销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
|
|
32 |
新余市佳林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33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执法支队、工贸科,也可以与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金属冶炼单位 |
|
34 |
新余华峰特钢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单位 |
|
|
35 |
江西宝顺昌特种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单位 |
|
|
36 |
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单位 |
|
|
37 |
江西人和铜业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单位 |
|
|
38 |
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单位 |
|
|
39 |
新余新钢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
液氨制冷单位 |
|
|
40 |
江西恩达麻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单位 |
|
|
41 |
江西康美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液氨制冷单位 |
|
|
42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事故发生单位 |
|
|
43 |
新余市兴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事故发生单位 |
|
|
44 |
江西仙鹤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45 |
江西润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
附件2:
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
(共50家,按照各行业领域40%比例采取“双随机”抽查确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责任科室(单位) |
|
1 |
新余市寨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执法支队,矿山科。也可以与矿监局江西局、市自然资源局、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
2 |
新余市下坊铁矿尾矿库 |
|
|
3 |
新余市天赋矿业有限公司一矿区3号尾矿库 |
|
|
4 |
分宜县福宜铁矿二选厂大坡岭尾矿库 |
|
|
5 |
新余锦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方源铁矿山坑尾矿库 |
|
|
6 |
分宜县湖泽镇马坡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 |
|
|
7 |
新余方胜矿业有限公司罗溪尾矿库 |
|
|
8 |
新余市久腾物资有限公司巴丘园铁矿2号尾矿库 |
|
|
9 |
新余市人和透辉石矿 |
|
|
10 |
新余市稠树矿业有限公司 |
|
|
11 |
新余奋博矿业有限公司 |
|
|
12 |
新余市久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巴丘园铁矿 |
|
|
1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一加油站 |
执法支队、危化科。也可以与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
14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 |
|
|
1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 |
|
|
16 |
赛维大道加油站 |
|
|
17 |
分宜县鑫诺石化有限公司 |
执法支队、危化科。也可以与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
18 |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高速新余北加油站 |
|
|
19 |
新余市互利化工有限公司 |
|
|
20 |
江西雅保锂业有限公司 |
|
|
21 |
分宜县永联林产有限公司 |
|
|
22 |
江西明迪科技有限公司 |
|
|
23 |
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 |
执法支队、工贸科。也可以与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执法。 |
|
24 |
江西龙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25 |
新余市杰特带钢有限公司 |
|
|
26 |
分宜县宜新木业有限公司 |
|
|
27 |
新余众望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28 |
新余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
|
|
29 |
新余市富美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
|
30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31 |
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2 |
江西鑫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33 |
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4 |
江西广新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
|
|
35 |
新余市赣海实业有限公司 |
执法支队、工贸科。也可以与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执法。 |
|
36 |
新余安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
37 |
新余市仙女湖建邺建材有限公司 |
|
|
38 |
新余世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
39 |
新余市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
|
40 |
江西红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
41 |
江西瀚德科技有限公司 |
|
|
42 |
新余市天麦食品有限公司 |
|
|
43 |
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44 |
法瑞新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
|
45 |
新余协讯电子有限公司 |
|
|
46 |
新余市仙女湖区明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47 |
新余市宏远线业有限公司 |
|
|
48 |
江西凯思隆服装有限公司 |
|
|
49 |
新余市昌泰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
执法支队,也可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
|
50 |
新余聚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