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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谢云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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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谢云萍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蔡赟同志任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按正县级干部管理);

罗艳兵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肖琳玲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罗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志刚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进法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佳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晖同志任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李娟、市中医院副院长傅建平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6月起计算。

免去邹富敏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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