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简学勇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长职务;
陈志坚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华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扬生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邹建中同志任市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元安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邓飞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小诚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敏敏同志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会长职务;
免去皮员根同志的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丁彦意同志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2025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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