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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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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级开发区聚焦经济事务、减少社会事务,更好履行主责主业,根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规定和《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4〕12号)要求,以及省委、市委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调整赋予新余高新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并予以公布。

本次调出的相关事项,不再列入目录,自本目录印发公布后,新余高新区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继续办理。列入目录中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新余高新区要结合实际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衔接,在报市政府备案的同时抄送市直相关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新余高新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级开发区承接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和赋予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余府发〔2023〕1号中附件2《新余市赋予新余高新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67项)》同时废止。

附件:新余市赋予新余高新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目录(41项)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4826

(此件主动公开)

新余市赋予新余高新区部分市级经济

管理权限目录41项)

序号

市级主管
(实施)部门

权力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许可

2

市发展改革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3

市发展改革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4

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1000人至5000人。

5

市公安局

保安员证核发

行政许可

6

市自然资源局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核报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

其他行政
权力-其他

7

市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34个重要矿种除外

8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工业仓储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9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工业仓储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0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行政确认

部分承接:工业仓储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1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12

市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县(区)级权限、市级权限(核与辐射项目、跨县(区)行政区域项目除外)。

13

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行政许可

简化管理

14

市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行政许可

15

住房城乡建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备案

16

住房城乡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17

住房城乡建设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18

住房城乡建设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备案

行政备案

19

住房城乡建设

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其他行政
权力-其他

20

住房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21

住房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22

住房城乡建设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23

住房城乡建设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行政许可

24

市城管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许可

承接范围:新城大道以东区域

25

市城管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承接范围:新城大道以东区域

26

市城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承接范围:新城大道以东区域

27

市城管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承接范围:新城大道以东区域

28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9

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0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31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三级路以下、中桥以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含设计变更)。

32

市交通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部分承接:三级路以下、中桥以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含设计变更)。

33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报告 备案

行政备案

34

市应急管理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35

市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行政备案

36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7

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8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行政许可

39

市市场监管局

专利纠纷调解

其他行政
权力—行政调解

40

市委统战部
(市政府侨办)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行政许可

41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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