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小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兵芽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周海勇同志任市高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傅建平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潘泉钊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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