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十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
(2025—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数字强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短期目标。到2026年,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建设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数字底座夯实有力。全面夯实云网基础设施,完成市县乡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政务云全面扩容,政务部门政务外网接入率达100%,非涉密市级自建信息系统上云率达90%。基本建成城市大脑,形成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为各级各部门提供更加完善的数据资源和公共支撑能力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90%,电子证照用证率达到80%,电子印章应用覆盖率达到50%。
——政务服务普惠便民。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或涉密等特殊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跨域通办”比例均达100%,一窗综合受理率达100%。
——政府效能大幅提升。形成更加完善的政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办公、办文、办会及考核督查的效能,智能化办理和线上协同能力全面提升。“赣政通”新余分厅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率达到100%,机关内部办事60%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
——数字治理协同高效。以城市大脑和市县两级决策指挥体系为抓手,聚焦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府运行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新余特色的数字政府应用场景,“智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安全保障更加牢固。将自主安全可控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服务运营体系,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二)长期目标。到2035年,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成效更加显著,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架构和推进路径
基于《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和《关于推进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新余市数字政府总体架构。
(一)总体架构
1.构建“三横四纵”技术运行架构。“三横”即基础设施(政务云、网)、数据资源(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形成标准全面的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各类高频库、专题库、主题库)、支撑平台(建设能力开放运营体系,实现共性应用能力集约化支撑)。“四纵”即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运营运维、考核评估四大保障体系。
2.构建“1+1+1”业务应用架构。一是“赣服通”新余分厅。作为一体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全市已有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统一前端入口、整合后台系统。二是“赣政通”新余分厅。按照“统一平台、一体在线、高效安全”的原则,打造统一办公入口、统一组织架构和身份认证,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集约化建设的全市政务办公协同大平台。三是“城市大脑”。以城市大脑为“数字底座”,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运行、决策支持等政府履职领域,持续深化各部门和行业数字化应用,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3.构建“三位一体”建设管理架构。依照省级建设管理架构,逐步建立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协同机制和咨询服务机制。
(二)推进路径。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个环节,立足新余实际,以“五统一”“省级主建,市县主用”“一地市一平台”为统筹规划建设原则,分阶段、分层级、分重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着重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开展市场化运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做到不重复建设,充分依托省、市两级基础支撑,县区以使用为主,完善县区特色应用场景。持续加强数据的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利用,推动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新模式。按属地原则,积极推动数据向县区回流。
三、主要任务
围绕省、市两级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架构,全面开展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构建强联接、协同运转的履职能力体系。
1.提升经济调节能力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数据整合、汇聚、应用,强化监测预警,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
(1)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水平
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能力,实现各类海量信息资源的高效汇聚、存储、加工、处理、分析、融合和动态展现。构建统计数据与非统计数据相结合的宏观经济监测评价、景气分析和智能预测模型,形成集形势研判、景气分析、政策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经济运行监测支撑体系,打造我市“经济运行一张图”。(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优化产业运行和数字化建设
着力以产业数字化赋能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积极建设省级钢铁“产业大脑”,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三链”融合应用,促进产业串链、补链、强链。支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企业内部各类应用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构建企业数据采集互联体系和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1)扩大“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
规范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和流程等,形成与全市权力清单相协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照单监管”。推动各级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提高监管效能及决策水平,实现执法监管“一网统管”,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应用。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充分融合监管数据与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覆盖度,实现执法检查“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信息共享、办案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
(3)完善社会信用共享反馈及联合惩戒体系
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一库三平台”(即信用信息资源库、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信用应用平台和信用展示平台),形成覆盖市、县的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推动各行业部门在政务、金融、社会、商务、现代流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的试点示范。统筹完善信用运行联合奖惩机制,开展信用发布查询、信用分析、反馈处置和数据监控等服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执法与监管水平
完善市“一照通办”平台,持续推进“一业一查一码”改革;建设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市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再提升及“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市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平台、市建筑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等重点领域执法与监管平台和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溯源监管;深化信息化与国资监管业务融合,对国有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
3.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1)精细化社会管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接市直各单位非涉密业务信息系统,保障12345、110非警情、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矛盾纠纷等“人、地、物、事、组织”相关数据及时共享、动态更新,实现对各类事件的获取、分拨、执行、研判和分析。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指挥应用体系,实现流转事件闭环管理。以网格化治理为手段,通过打通对接交通、城管、应急等系统,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形成多方共治合力。运用好省级“智慧司法”体系成果,推动行政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数字化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推进“智慧公安”体系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夯实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共性支撑,完善“雪亮工程”、公安大数据平台、“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推进“数字信访”体系建设,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2)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补充完善服务共享中台、物联网中台、数据安全平台、非结构化文件管理平台等“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平台,补充建设实景三维平台、智慧水利平台、无人机遥感网等智慧应用,完成天地图年度更新,实现“城市大脑”扩容升级,进一步促进城市感知、预测、决策全流程智慧化转型。(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数投公司,高铁新区管委会)
推进智慧城管综合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建设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快速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全方位分析问题和智能化预警问题”的城市管理效果,打造可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六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查清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提升泵站及处理设施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基本形成系统全面的市政排水管网现状图并建立相应的排水管网数据库,建设完善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及时根据管网建设改造情况实施系统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进智慧交通平台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集道路交通监测、决策、控制、服务为一体的交通大数据集成指挥平台。完善“交警大数据”“移动警务”,开展交通管理大数据研判工作,实现交通事件的主动发现、主动处置和预知预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建设综合交通智慧平台,实现“一个中心、一张地图、N个应用”,推动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及重点车辆的监控管理,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视频实时监控设备和动态监控系统的使用。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跨区域交换共享,提升联防联控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探索构建社区智慧服务体系,完成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打造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就近办”“自主办”“远程帮办”和“智能导办”等服务。实现创新社区治理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进科学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利用“城市大脑”数字底座,建设“安全应急一张图”,提供应急信息汇聚、资源配置、动态研判、模拟推演水平,进一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全方位连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市自然村组通宽带网络覆盖比例,推进智慧农业平台建设。建设农村地区“雪亮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推进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通发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能力。建成基层全覆盖的党建信息化网络,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促进“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乡村办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推动各部门涉农信息资源与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振兴。以数字技术赋能农业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副产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优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共性服务平台
完善应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各地、各部门非涉密业务系统全部接入“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功能升级,做到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市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对接,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可办,初步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自助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设完善电子材料和数字档案库。全面推行“区块链+电子证照+免证办理”在政务服务场景中应用,加快推进“免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现“免证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推进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加快纸质档案数字化,完善协同办公平台及业务工作平台在线归档功能,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推动政务服务应用
推行网上办和移动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健全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施全市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化“赣服通”平台业务办理功能,推进金融服务专区、个人专区等部门及市县特色服务应用创新。完善“赣服通”服务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为移动端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四级全覆盖,不断拓展“赣服通”服务覆盖广度、深度,并与市县融媒体中心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数据局按各自职责分工牵头,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进就近办和自助办。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应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技术,实施“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管理模式,形成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打造“不打烊”在线服务大厅。升级整合自助服务终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适老化改造。搭建全省首个“帮办代办”线上平台,创新打造集“AI客服、语音应答、视频导办、委托代办、预约上门、人工辅助”于一体的立体式帮办代办智能服务矩阵,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精准帮代办服务。持续推进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向基层延伸,构建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推进“好差评”服务在线上线下多终端覆盖融合,保障企业群众办事即时可评。建立“好差评”闭环机制,做到“有评必答、有差必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优化一次办和异地办。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推出更多“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服务能力。完善“跨市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功能,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建设政务大厅“异地通办”综合窗口,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便捷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合优化“接诉即办、一号响应”。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升热线运营质量、服务水平和辅助决策能力。强化跨系统跨部门对接联动,开放热线平台数据接口,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成果互鉴。(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提高涉企服务水平
推动惠企服务精准高效。“按照‘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模式,构建简便快捷的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体系,完善线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大力推广‘惠企通’平台,梳理上线更多‘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惠企事项,优化惠企资金兑现流程,实现惠企政策‘在线查询,一网申报、直达快享’。持续提升涉企服务能力,按照全省‘惠企通’平台建设要求,做好‘惠企通’涉企服务事项、特色专区及增值服务等上线工作,加强‘惠企通’平台宣传力度,提高‘惠企通’企业注册率和政策精准推送企业覆盖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动惠企业务平台应用。依托省级主建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重大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丰富本地应用场景,做到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一律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取;公共资源交易按“应进必进”原则,全环节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一站式”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提升民生服务能力
实现民生服务“一码互联”。依托并推广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码(赣通码),实现“多码合一、一人一码、一码互联、权益共享”。依托全省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架构,打造统一的城市服务入口,连接医疗、养老、社保、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覆盖生活缴费、智慧停车、公共交通出行、预约挂号、社保公积金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各类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数据局按各自职责分工牵头,市数投公司)
推进电子社保卡应用。推行“区块链+电子社保卡”,持续深化在社会保障、看病就医、待遇补贴、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支持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市通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推进“区块链+民政”应用。重点聚焦基础成熟、成果显著、特色突出的“区块链+慈善”场景,依托区块链技术服务捐赠项目信息、资金信息、物资信息存证和溯源查询,推动新余区域内慈善透明化发展。在民政行业打造并形成一套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积极宣传区块链应用的价值和意义,吸引一批先进信息技术企业和民政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培育形成极具活力的区块链创新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推动数字教育教学服务。提升“互联网+教育”服务水平,加强教育数字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线上课程和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学情阅卷系统,推进“学情分析”的应用,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能诊断和学习辅导,实现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学习,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协同发展。优化“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升级阳光招生系统,建设综合查询、转学休学复学线上办理系统,推动教育政务服务及管理业务“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推动数字卫生健康服务。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构建连续性护理服务。推动“智慧医疗”再创新工程建设,在各大型医院建设医疗服务移动应用,面向全市居民提供预约挂号、缴费、报告查询等各类医疗服务;推广互联网医院建设,构建起“诊断+治疗”的全流程线上服务,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加便利和多元的选择。继续推动江西省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在基层医疗机构应用走向深入。推动新余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推进数字文化旅游服务。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文旅行业的探索与应用,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文章。创新公共文旅服务方式,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公共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建设新余市“监管+服务+体验+营销”的全域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包括文化旅游监管服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智慧文旅营销等模块,夯实我市A级旅游景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向游客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服务,实现“一部手机游新余”。(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5.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推动智慧水利建设
建设智慧水利一体化监管平台,涵盖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监管、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灌区管理等核心业务,全面提升智慧水利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提升生态文明数字化应用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精准监测能力,建立健全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以水环境监管为基础,整合实现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走航车、环境质量监测及环境执法应急指挥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打造“生态环境一张图”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推进智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平台等智慧林业建设,提升林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6.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1)优化完善“赣政通”平台
加强平台覆盖范围,推动参与政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接入。深化新余分厅门户建设,整合接入各类应用,做好“前店后厂”支撑,引导各地创新应用场景。按省级标准同步完善“赣政通”平台功能,推进项目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完善新余市数字化协同办公平台
按照“统一平台、一体在线、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政务业务协同、移动办公、专属通信等功能,全力打造新型智慧政务办公模式,实现政务“移动办、掌上办”,以提升全市政务办公效能和协同能力。完善电子公文传输体系,遵循全省标准规范,升级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平台,确保省、市、县(区)电子公文交换通道畅通无阻,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公文立体流转。按照省政府电子公文标准接口,安全对接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推动电子文件在关键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并配备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机关实现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从而全面提升政务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市档案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建设,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政策文件库,实现政策文件“一网通查、精准获取”。推动“新余市人民政府网”政策公开平台和“江西政务服务网新余分厅”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做好政策文件与政府服务网办事项的关联,实现政策文件“阅后即办”。优化政策问答平台,推动政策“一网通问、一网通答”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实施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
重点解决机关内部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签字烦等问题。梳理跨部门跨层级以及部门内部办理的相关事项,编制“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清单。按照办理“一件事”的标准,推行“一口受理,联办联结”的办事方式。全面优化部门间“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业务协同模型和网上办理流程,构建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体系,不断推进协同办理事项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升级改造全市视频会议应用
与省级同步,融合现有各部门自建视频会议系统,汇聚各部门视频资源,提高会议系统图像清晰度标准。推动横向打通部门视频会议联通壁垒,升级改造市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融合、共享共用的视频传输应用场景,实现市委市政府部门应急值守、指挥调度、日常协同等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7.提升决策支持能力
按照全省决策指挥体系标准要求,建设与省级决策指挥中心充分对接的市、县(区)分中心,将市“城市大脑”可供决策的数据推送至分中心和省级核心,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全方位、自主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构建符合新余数字政府实际需要的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数字政府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落实。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并加强监督,完善申诉处理和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水平。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事件的发现和预警能力,规划建设市政务云密码服务支撑平台,提供商用密码服务,保障数字政府应用系统的安全。持续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构建自主可控应用生态,确保电子政务的自主可控性。在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和数字政府应用项目建设中,优先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产品,对已建信息化系统应列入改造计划,逐步完成自主可控适配改造。(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中心、市公安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构建谋创新、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
坚持整体谋划,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一整套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在总体标准方面,推动制定数据安全、数据管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开发利用、电子证照、政务服务等领域管理办法;在基础设施方面,制定政务云、政务信息网、城市大脑等管理制度;在应用和运营方面,制定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特许经营、运维运营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构建重应用、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将市、县(区)各部门接入数据资源体系。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公共信用、空间地理等高频共享数据库,提供跨业务、跨数据库的统一数据访问接口,提供高频共享库的日常维护工具和异地的容灾备份与恢复工具,提供高效、实时的数据服务,满足各地各部门业务需求。建设跨行业、跨部门、动态更新的特色主题库,推动业务部门依托高频共享库建设以部门业务为主线的主题库和以公共业务为主线的专题库。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应用需求为导向,编制形成政务数据责任清单、供需对接清单和数据负面清单,并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形成更新及时、全面精准的全市政务数据统一资源目录。配合省数据管理部门,稳步推进完善省级统建系统数据向我市数据中心回流的机制和流程建设。加大政务数据开放利用创新力度,明晰数据开放的权利义务,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责任,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责任清单,升级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教育、交通、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力度。(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构建促集约、安全稳定的平台支撑体系
构建融合互联、安全可靠的“一张网”。优化电子政务外网结构,持续推进网络提速和升级改造,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支撑。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迁移至政务外网,加快提升政务外网集约化水平。启动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外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边界检测控制能力、联网终端安全管控能力和网络安全态势监测能力,保障政务外网整体安全性。全面推进IPv6(第六代互联网协议)规模化建设,满足相关业务系统、应用平台等方面全面实现支持IPv6网络全面支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构建集约节约、稳定运行的“一朵云”。统筹做好政务云资源扩容,丰富政务云算力多样性,满足数字政府新增业务上云与市直单位应用系统迁移至政务云需求。推进政务信创云平台建设,对于拟新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上云部署,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推动数据资源向云平台汇聚,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和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资源集约共享。制定切实可行的迁移入云计划,推进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整体迁移到政务信创云平台,实现资源汇聚和数据汇聚。(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各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统筹调度、研究细化、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明确一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兼信息主管,并确定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资金保障,推动多元运营
各级财政要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项目管理新模式,满足数字政府建设快速部署和弹性扩展的需求,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审核机制,规范数字政府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探索“政府投资+金融资本+企业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与运营服务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顶层设计,统筹项目审批
按照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目标、总体架构和技术标准,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提升科学化、集约化水平。对现有的数字政府建设有关数字化项目,市数据局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科学评估,协调推进项目改造升级和功能优化提升,充分发挥已建项目效能。对新建的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市数据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在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前组织对技术可行性、标准合规性等进行审核论证,采取部门联合会审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时序和资金安排按程序上报审定。各县(区)严格落实全市统一规划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验收等统筹管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考核评估,及时跟踪问效
组织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评估,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及时跟踪问效,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队伍建设,推动科学决策
坚持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数字化素养。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建设干部人才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建立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由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技术层面的设计、咨询、论证、指导和评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 点 任 务 清 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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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经济调节能力 |
提升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水平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2 |
优化产业运行和数字化建设 |
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
3 |
加强市场监管能力 |
扩大“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 |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4 |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应用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
2025年6月 |
|
5 |
完善社会信用共享反馈及联合惩戒体系 |
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
6 |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执法与监管水平 |
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 |
2025年6月 |
|
7 |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 |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8 |
形成多方共治合力 |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
2025年6月 |
|
9 |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
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市水利局、市数投公司,高铁新区管委会 |
2025年底 |
|
10 |
推进智慧城管综合平台建设 |
市城管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
11 |
推进智慧交通平台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2025年6月 |
|
12 |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
市住建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
13 |
推进科学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
14 |
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
市委网信中心、市通发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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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能力 |
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
16 |
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振兴 |
市委网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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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公共服务 |
完善应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 |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18 |
建设完善电子材料和数字档案库 |
市行政审批局、市档案馆、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
19 |
推行网上办和移动办 |
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数据局按各自职责分工牵头,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
20 |
推进就近办和自助办 |
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
21 |
优化一次办和异地办 |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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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整合优化“接诉即办、一号响应” |
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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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动惠企服务精准高效 |
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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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动惠企业务平台应用 |
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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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实现民生服务“一码互联” |
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数据局按各自职责分工牵头,市数投公司 |
2025年底 |
|
26 |
推进电子社保卡应用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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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进“区块链+民政”应用 |
市民政局 |
2025年6月 |
|
28 |
推动数字教育教学服务 |
市教体局 |
2025年底 |
|
29 |
推动数字卫生健康服务 |
市卫健委 |
2025年底 |
|
30 |
推进数字文化旅游服务 |
市文广旅局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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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生态文明建设 |
推动智慧水利建设 |
市水利局 |
2025年底 |
32 |
提升生态文明数字化应用水平 |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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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政府运行 |
优化完善“赣政通”平台 |
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34 |
完善新余市数字化协同办公平台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市档案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
35 |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6年底 |
|
36 |
实施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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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升级改造全市视频会议应用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2025年底 |
|
38 |
决策支持 |
建设市、县(区)决策指挥分中心,并做好数据推送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二、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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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安全保障体系 |
构建全方位、自主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
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中心、市公安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常态化工作 |
三、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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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标准规范体系 |
构建谋创新、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 |
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四、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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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数据资源体系 |
构建重应用、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
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五、建设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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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构建“一张网” |
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进政务外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全面推进IPv6建设。 |
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43 |
构建“一朵云” |
统筹做好政务云资源扩容,推进政务信创云平台建设,推进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整体迁移到政务信创云平台。 |
市数据局、市数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底 |
六、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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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
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和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完善数据政府工作机制。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常态化工作 |
45 |
加强资金保障,推动多元运营 |
各级财政要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工作,规范数字政府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探索“政府投资+金融资本+企业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与运营服务模式。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常态化工作 |
46 |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项目审批 |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认证、立项、实施和验收的管理。 |
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常态化工作 |
47 |
强化考核评估,及时跟踪问效 |
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建立指标体系,健全台账,明确工作安排、分工责任、时限要求,及时跟踪问效。 |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025年6月 |
48 |
强化队伍建设,推动科学决策 |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建设干部人才选任渠道,建立新余市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常态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