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赣府发〔2022〕23号)精神,加快推进新余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新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进一步优化,实现重点易灾区和人口主要分布区气象观测站网全覆盖,保障城市大气垂直监测能力和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明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更加精细,气象行业的公众满意度日益提高。气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二、创新引领发展,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将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纳入全市科技规划(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全覆盖、智能化的气象预报系统。强化分类分级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技术、气候预测技术。发挥仙女湖生态气象服务中心功能,提升仙女湖生态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卫星遥感监测及多源数据融合同化应用技术研究。加强云水资源评估和作业条件识别、催化、效果检验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
(四)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围绕气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优化创新体制和激励机制,推动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气象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建立气象科研诚信体系。完善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三、保障生命安全,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新旅、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气象安全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组织化和普及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活动。
(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气象灾害预警体系,重点提升暴雨、冰雹、雷雨大风、雷电、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联合预警机制,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优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展预警信息精准发布渠道,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
(七)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开展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考核。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工作纳入新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单位,健全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控和防治体系。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水平。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人工增雨在抗旱、改善空气质量、调蓄水中的作用。编制市级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的市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推进全市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影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建设,发展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推进“一江一湖一渠”水源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支持与气象相关科技企业的合作,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网、气象装备外场试验基地。建立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
四、保障生产发展,提升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九)增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适应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优化水稻、蜜桔、油菜等农产品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强化卫星遥感、智能网格预报等技术在农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农业”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在数字乡村建设中探索建立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应用,推广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菜业、果业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
(十)增强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建设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开展面向公路、铁路、航运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危险天气咨询服务,推进全域旅游、商贸物流交通气象保障服务。
(十一)深化“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强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钢铁、矿山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输调度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健全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气象市场主体活力。
五、保障生活富裕,提升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水平
(十二)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健全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大力发展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公众气象服务信息传播体系,开展气象AI无障碍全媒体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将气象服务纳入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各类户外活动、重大赛事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做好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众气象服务领域社会化。
(十三)健全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开展城市安全气象服务,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城市数据大脑,提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农村智能雷电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基地,推动解决雷电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建立实施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提升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生态良好,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水平
(十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气候风险评估,提升“一江一湖一渠”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脆弱区的气候变化监测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和决策咨询能力。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及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成效评估。围绕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治理等,加强气候变化对新余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十五)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落地,推进“多评合一”。开展新一轮气候资源精细化普查和主要生态系统功能价值气象评估,发展“气候+”全域旅游业态,发掘环城路气候旅游、仙女湖生态旅游资源,建设仰天岗气象主题公园,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小镇”等康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
(十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实施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工程,建设仰天岗、大岗山、百丈峰、蒙山等生态气象观测站,完善提升湿地、城市等典型生态观测系统,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建设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监测评估和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水平。加强森林火点、秸秆焚烧等气象遥感监测。
七、强化支撑能力,提升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水平
(十七)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建立政府主导的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能源、旅游、航空等行业气象观测站网统筹规划、数据共享、协同观测等机制。科学加密和升级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开展地基垂直遥感探测,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5公里以下,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时空分辨率。优化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统筹协调社会及行业气象观测发展。
(十八)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安全预报预警决策服务系统,不断提升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健全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加强区域中小尺度预报模式研发,重点提高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灾害影响预报能力。
(十九)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能力,建立智慧精细、开放融合、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提升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能力。探索分行业联合推进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针对城市不同精细化管理场景,建设开发城市精细化管理气象保障系统。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建设产品自动制作、服务按需提供、智能在线互动、效益定量评估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
(二十)提升气象信息支撑能力。依托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健全各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管理制度和标准,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拓展气象数据应用领域,提高气象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对信息网络链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高速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气象数据传输效率。强化网络、数据和应用安全。
(二十一)提升基层气象现代化水平。将气象台站建设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智慧气象台站、多功能气象台站和特色气象台站建设,推动基层台站“一站多能”高质量建设。推动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提升、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推进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提升气象台站业务基础能力。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示范台站建设。
八、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十二)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科技创新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统筹。加大气象科研攻关力度,推进局校、局企合作,开展气象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将气象部门人才纳入地方干部挂职交流和培训范围。加强引才聚才、评优选优和培养培训计划,吸引和培养更多气象高层次人才。强化全市地方气象机构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推进地方气象机构和国家气象机构人员合理流动。推动气象预报新技术研发和具有新余特色的创新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
(二十三)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气象人才科学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好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关规定。优化基层岗位设置,在基层台站专业技术人才中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九、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具体落实举措,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做出示范。
(二十五)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全市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二十六)加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完善气象法规规章体系。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设施、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法规建设。出台《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细则。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
(二十七)深化开放合作。持续深化市政府与江西省气象局合作,发挥市厅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共同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开放合作,推进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新旅、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
(二十八)强化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建设,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土地等,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完善气象现代化装备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机制。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余府发202315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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