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一
新余市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统计表

表二
新余市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撤销许可的数量 |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的数量 |
不予许可的数量 |
|||
|
1 |
新余市商务局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 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三
新余市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 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参考顺序:(1)警告、通报批 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5)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 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6)吊销许可证件,(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四
新余市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 计 |
||||||||||
|
限制公民人身 自由 |
查封场 所、设 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 款、汇 款 |
其他行 政强制 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 法院 强制 执行 |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 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 或者财物 |
排除 妨碍、 恢复 原状 |
代 履 行 |
其他 强制 执行 方式 |
|||||||||
|
1 |
新余市商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 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 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 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 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五
新余市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双随机”监管情况 |
涉企检查计划情况 |
专项检查情况 |
重点监管 |
|||||||||||
|
“双随机” 监管清单占比 |
检查计划 数 |
检查任务 数 |
行政检查 (次数) |
联合检查 任务数 |
联合检查占比 |
是否依托平台 开展 |
涉企检查计划数 |
涉及企业数 |
同比下降 |
开展涉及 国家、省、 市政府等 部署的专 项检查次 数 |
专项计划是否 按时在平台 备案 |
重点监管 清单数 |
重点监管 任务数 |
是否依托 平台开展 |
||
|
1 |
新余市商务局 |
100% |
5 |
7 |
7 |
7 |
100% |
是 |
7 |
16 |
- |
0 |
0 |
0 |
0 |
否 |
|
合计 |
100% |
5 |
7 |
7 |
7 |
100% |
是 |
7 |
16 |
- |
0 |
0 |
0 |
0 |
否 |
|
说明:
1 .“双随机”监管清单占比是指“双随机”监管类型数与检查实施清单总数占比。
2 .“联合检查占比”指“双随机”联合检查数与“双随机”监管类型数占比。
3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
4 .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