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财政局
公告
2022年第1号
新余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新余市财政局编制了《新余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新余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新余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新余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我市现行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由全市各执收部门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自2022年8月1日起,市财政局将视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并向社会发布,不再发布年度版目录清单,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收费项目变化情况向市财政局反馈。
电话:0790-6436033
附件:1.新余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8月1日更新)
2.新余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8月1日更新)
3.新余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8月1日更新)
4.新余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8月1日更新)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