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24年全市PM2.5立方米,同比下降9.5%,创历史最优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5.9%,连续6年达国家二级标准。全市8个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实现蓝天常驻、碧水长青的生态治理目标。
把好“执法关”,为绿水青山护航。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全市(含县区)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件。建立了我市排污单位分类监管名录,实行排污单位分类监管,我市C类排污单位117家,B类排污单位273家,A类排污单位1433家;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扫码入企”制度要求,落实执法检查事前报备和事后录入机制,2024年以来共检查一般排污单位29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246家次,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排污单位31家次,累计发现问题242个,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排污单位检查信息567家次。2025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安装联网100家,安装联网率100%。废水监控点水质自动采样器已安装联网53套,安装联网率100%。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省平台)我市联网企业110家,监控点位199个。市本级执行在线监测非现场检查106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把好“专项关”,为疑难问题攻坚。深入开展“两打”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严格按照《新余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我市“两打”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理涉危废和污染源监测违法案件7起(涉危废案件2起,涉自动监测违法案件5起),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案件2起。持续推进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72家次,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测报告违法线索2条,公开曝光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起,办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3起。
把好“整治关”,为隐患排查溯源。全面排查辖区内重点企业风险隐患。对管辖区域内所有存在风险隐患的重点企业、畜禽养殖场、矿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乡镇分散企业、核与辐射行业企业等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企业整改,2024年以来共出动690余人次,检查企业364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193个,已整改188个,其余正在整改中。
把好“应急关”,为环境安全筑防。持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组建了突发环境事件常备应急小分队,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明白人。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水利局联合签订了《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新余市水利局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应急预案备案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全市实施应急预案备案电子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网一窗式办理,实现网上通办,一窗口办理的目标。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含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备案企业67家;已编制完成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持续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新余市孔目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新余市2024年袁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桌面推演,进一步强化了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