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挖掘各领域场景潜力,激发数据要素价值,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根据江西省数据局统一部署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今年4月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新余分赛。现将赛事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以激发社会各界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挖掘一批让社会有感、企业有感、群众有感的数据开发利用好技术、好产品、好方案,让数据盘得活、流得动、用得好,营造全社会参与、各行业覆盖的数据要素开发利用良好氛围。
二、大赛主题
数据赋能乘数而上
三、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江西省数据局、新余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余市数据局
承办单位:新余市大数据中心、新余市数投公司、新余市大数据产业协会
四、赛程安排
报名阶段(提交作品):3月下旬—4月10日
答辩阶段:4月15日左右
五、赛题设置
按照《“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的行动方向,立足江西省及新余市发展情况,设置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国家指定赛道,另设1个创新赛道作为我省特色赛道。每个赛道设若干赛题,鼓励参赛团队结合自身优势拓展创新场景,报送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展示亮相。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3月下旬—4月10日。
报名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将“数据要素×”大赛项目申报书及答辩PPT报送到新余市数据局501(何俊辉0790-6446799)
七、参赛条件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创业团队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1.参赛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或组织。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鼓励创业团队或个人携优秀作品参赛。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参赛团队在新余分赛区报名参赛后,不得在其他分赛区重复报名参赛;在其他分赛区报名后,不得在我市分赛区重复报名参赛。
4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符合赛道赛题要求,名称自行拟定,体现数据要素主要特征。
2.参赛项目原则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参赛期间,参赛队伍可在不改变主要功能基础上,持续完善项目并提交。大赛评审以比赛期间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八、奖项设置
新余分赛决赛设置分赛道奖项及综合类奖项。
(一)分赛道奖项
每个赛道将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项目将授予相应奖金、荣誉证书。其中每个赛道获前两名的项目将推荐至江西省数据局参加“数据要素×”大赛江西分赛。
(二)综合类奖项
面向市直单位、各县(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大赛组织单位和各宣传单位等设置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各市直单位、各县(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推选的获奖作品将择优纳入我市“数据要素×”优秀案例并向江西省数据局推介。
九、其他
本次赛事为公益性赛事,不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何俊辉0790-6446799
新余市数据局
2025年3月26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