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可在新余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xyhd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高新区办公室、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大楼,邮编:338004,联系电话:0790-6861836、0790-6862350)。
一、概述
2014年度,在新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设立了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为牵头机构,区办公室、区信息中心为信息申请受理点,配置了5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出台了区高新区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信息报送管理及考核等制度,每半年组织区内各部门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按照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府发〔2007〕31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余推政办字〔2008〕3号)和《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余推政办字〔2008〕4号)明确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认真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在管委会网站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4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5条,历年累计20470条,同比增加2.79%。全区各部门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2、其中概况信息32条,占1.07%;法规文件22条,占0.74%;发展规划23条,占0.77%;工作动态2540条,占85.09%;人事信息16条,占0.54%;财经信息43条,占1.44%;行政执法63条,占2.11%;公共服务54条,占1.81%。
3、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821条,高新区《高新通讯》1542条,高新视频新闻385条,微博微信31条,其他场所公开信息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历年累计数82件,无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已全部办理,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答复数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区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电子邮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且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故未产生有关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常是部门工作动态、领导活动,而公众迫切需求、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尤其是公众服务、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求职就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监管项目资金等方面不够全面,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公开平台主要依靠于网站平台,2014年虽然网上审批平台、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相继完善,事项进一步梳理清晰,但是信息及网上办事公开还未及时100%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公开目前处于空白。
2、网站重建设轻维护,各类政务公开平台整合力度不够,少数单位无专人运维管理,未建立信息更新长效机制,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兼职人员岗位变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存在部分栏目无数据、信息陈旧、信息公开不及时。
3、目前政府依申请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方式较少,网上互动交流渠道不畅通,存在回复不及时情况。提供了在线访谈、民意征集,但是无内容存在,推广程度不高。
4、本区建设工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较少,使用范围不广。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2015年度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进一步加强考核机制。按照本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区办公室推广其他形式信息公开方式,区信息中心不定期监测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发送整改电子工作整改单整改,由监察分局抓好监督,区办公室定期通报,区信息中心协助做好培训,将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2、推进信息公开,着力提高工作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政务网站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八类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满足公众对本区信息需求和监督。严格按照《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责任到部门,规范到个人,完善网站内容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启动监测考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3、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15年将重点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民互动栏目建设,逐步增加在线访谈、在线投票、民意调查、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加大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整合。结合改革创新和“三单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区工程领域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平台、网上行政审批公开平台、便民服务事项,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高各类事项在线办理的比例,争取尽快实现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反馈、、公众监督的网上“一站式”服务功能。
5、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开平台多是多样,迫切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系统使用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众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实时交流、民意征集等各类政民互动渠道的提问,给予答复(包括采纳、不便采纳但答复等)的总件数18件,答复18件,答复渠道为政府网站、函件以及邮件等3种方式。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8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