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并附相关统计报表。本年度报告可在新余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xyhd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高新区办公室、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大楼,邮编:338004,联系电话:0790-6861836、0790-6862350)。
一、概述
2016年,新余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党的建设等核心工作,突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坚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效率。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监督检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管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益。
㈠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运行
1.及时调整人员。2016年市、县(区)、乡(镇)三级换届,人员随之调整变化,为保障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我们及时调整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以及小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由区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区直各单位,各镇(办事处)都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及时更新等工作。
2.精心部署安排。我区始终将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政务中心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将法律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两个专门为企业免费服务平台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二是加大对政务窗口业务审批办理的监督指导,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质量。三是在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充足经费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有效运转。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做好“三公”经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安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政务公开。五是加强代办中心管理,差额拨款保障运行,坚持高新区内所有企业事项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尽快建设投产达效。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㈡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政务公开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高新区党政联席会议为全区最高决策机构,按照党政企“三位一体”的决策模式,凡涉及全区性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大额资金的处理均上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全区印发。
2.坚持项目落户预审。坚持施行项目落户预审制和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制,在项目落户前,召开有安全、环保、规划、国土、法律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业项目入园评审会,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产业布局、集约用地、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高耗低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要求的予以否决。2016年召开项目预审会16次,审议招商引资项目109个,审议通过上党政联席会研究签约的有84个。
3.坚持资金使用公开。由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办、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财金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1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政策优惠兑现、闲置资产收购、工程建设资金、民生项目资金等。2016年召开财金委会议6次。
㈢突出重点公开,切实保障知情权
1.严格公开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招投标、公开采购,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采购。对金额达不到进场公开交易要求的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内部发包及采购管理办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并由财政、纪检、审计共同参与监督。对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公开公示。2016年,累计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程项目信息21条,发布政府公开采购信息9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信息5条。
2.严肃公开征地拆迁安置事务。我区十分重视对涉及群众实际利益的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操作,征地拆迁部门严格按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着重做好征地拆迁前期的政策宣传和户主、面积、安置等信息的公开。今年以来,通过上门解说、电话沟通、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拆迁户宣讲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法规,向项目所在地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征地拆迁资料1000多份,对每个征地拆迁项目的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标准及到位情况都按照工作进度进行了张贴公示,详细公示所征用地的征地类别、征收面积、补偿标准。对同一项目用地的所有房屋拆迁补偿款进行全面公示,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拆迁群众的监督,有力的推动了项目落户建设进度。
3.严密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高新区区门户网上开设公开专栏,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主动公开预算方案、“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等财政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2016年部门预决算涵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渠道,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6条。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务公开窗口,公布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分工以及高新区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政务动态、政务文件,并对高新区工作计划、人事任免、人员招聘、政策法规、工程业务发包、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等一系列重点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新余高新区门户网站(www.xyhdz.gov.cn)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900余条。全区镇(办),区直各单位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同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与新余日报签订合作协议编发《高新新闻》,每月两期,及时跟踪报道高新区重要活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亮点,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2016年编发《高新新闻》22期,刊发信息1100余条;视频《高新新闻》播出32期,播发消息133条。
3、新媒体。为进一步增强高新区的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广泛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方式进行公开。新开通建立新余高新微信、新余高新微博等公众号以及新余高新新闻微信群、重点项目挂点服务QQ群、精准企业帮扶QQ群等新兴媒体,据不完全统计,共发转信息1500余条。
4、其他方式。2016年,全区各部门报送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办信息科各类信息200余条,采用近100条;在区办证大厅、各镇办服务中心、村(居)宣传栏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宣传栏),以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广告宣传画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特殊信息的需求,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历年累计数(85)件,全部为网络申请,无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已全部办理,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区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网络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公开信息,且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故未产生有关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6年,高新区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狠抓组织领导、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高。个别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深。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17年高新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中未到位、不作为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完善公开指南。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
三是优化公开流程。在现有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完整、规范、准确。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当前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5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9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9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4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2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2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6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3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