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推行“小荷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推行“小荷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和寄宿生膳食水平,保障农村学生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施以膳食改善行动、免费热水淋浴和免费洗衣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小荷工程”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要求,以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为核心,进一步改善在校寄宿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我市教育工作上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级有策、县区有力、乡镇有招、村委有应、学校有为、家庭有责、学生有敬、社会有爱”的原则,稳步推进“小荷工程”建设工作,做到简易性、安全性、趣味性,切实改善学校生活条件和寄宿生膳食水平。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1日起,第一批10个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或农村教学点启动“小荷工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1日起,第二批10个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或农村教学点启动“小荷工程”试点工作;2020年2月9日起(2020年春季开学时),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农村教学点全面推行“小荷工程”建设工作。
四、覆盖对象
(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二)农村教学点中午带餐学生。
五、运行方式
(一)膳食改善行动
1.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早餐免费提供一盒奶,家庭负责一个鸡蛋;晚餐免费提供一个荤菜。奶制品由全市集中定点采购供应。
2.农村教学点中午带餐学生。免费提供中餐,就餐人数10人以下(含10人)的教学点,原则上可以搭膳所在地颐养之家或搭膳附近食堂;10人以上的教学点,因地制宜集中供餐。
(二)免费热水淋浴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学校已有学生淋浴场所且能满足寄宿生使用的,要对淋浴设施进行必要的检修与维护;没有学生淋浴场所或学生淋浴场所不够使用的,要按照8-10人1个淋浴头的标准建设热水淋浴场所。学校应确保淋浴设施接入热水够用,并制定具体实施制度,定时向寄宿生免费开放。
(三)免费洗衣服务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小学生。学校要在学生宿舍楼安装洗衣设备,重点面向寄宿小学生免费开放使用;要加强洗衣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安排宿管人员或值日教师指导学生使用,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六、经费保障
(一)膳食改善行动
1.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改善早餐和晚餐膳食水平,即免费提供一盒奶和一个荤菜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按每生每天5元、全年200天的标准计算。
2.为农村教学点中午带餐学生提供免费中餐,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按每生每天5元、全年200天的标准计算;教学点新建立食堂的,所需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
(二)免费热水淋浴
学校建设热水淋浴设施并免费提供给寄宿生使用,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
(三)免费洗衣服务
学校向小学生免费提供洗衣服务,所需资金由乡镇财政负担。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小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小荷工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所在辖区“小荷工程”建设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学校食堂专用场所和专用窗口统一悬挂“小荷之角”和“小荷之窗”标识。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每周公布配餐食谱,每月公布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严禁克扣和浪费。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行定点采购、双人验收、出入库保管制度,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落实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切实维护食堂、洗澡、洗衣等设施设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要公布用餐人数、食材数量和价格,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教育、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小荷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学校成立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校饮食安全进行监督。
(四)做好宣传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推介各地“小荷工程”建设工作的好做法;要注重情况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小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小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瑞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陈文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晓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邹秋根 市发改委副主任
敖小忠 市财政局局长
简桂生 市卫健委主任
彭水萍 市审计局局长
刘清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文锋 团市委书记
黄鸿珍 市妇联主席
张建农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胡 军 分宜县政府县长
李 虹 渝水区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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