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6-25 15:27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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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服务保障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奋力建设新余新型工业强市重要增长极的使命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11月6日,县信访局涉信访领域矛盾纠纷分类化解工作法获得中央政法委表彰;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被国家总局评定为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等。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效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23年度共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制发《分宜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2次,调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3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深化学习培训,印发《2023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分宜县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重要内容。全县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80余次。

二是抓好宣讲教育,及时下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的工作通知》,结合我县实际,配齐配优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队伍,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71次,受众2200余人;依托县乡村三级法治宣传阵地,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栏全覆盖。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

1.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打造“线上+线下”精准帮代办服务。成立县、乡、村三级帮办代办队伍,线下设立帮代办窗口,在园区成立代办中心,线上在赣服通建设帮代办专区,上线16个代办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帮代办服务。二是设置了企业“安全生产期”期间投诉举报热线,对反映情况属实、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按要求向县纪委移送。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快落实惠企政策兑现。梳理更新惠企政策75条,加大“惠企通”平台推广应用,上线惠企政策45条,实现企业通过“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实现惠企资金快速兑现。2023年累计办理惠企政策8.56万件,企业享受各类惠企资金11.47亿元。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照省、市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出全县行政许可事项264项。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加强与周边县区、人口重点流入城市的合作,国家和省级层面部署的22项“一件事”已全部在线上实现一站式办理,542项事项实现“异地通办”,实现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办理。

3.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持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适用免罚清单案件数1996件,免罚金额185.351万元,免于其他行政处罚78次;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全县非涉企行政许可受理16146件,依承诺制办件2956件,占承诺制事项总办件量的18.31%。

(三)致力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健全完善

1.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分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2023年年初,我县制定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9件,截至12月底,我县制定并下发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合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备案程序进一步明确,做到了规范性文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觉与上级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2023年,我县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

(四)坚持促进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重点执法单位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今年以来,全县联合抽查事项在双随机检查事项中的占比达到79.73%,全县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到100%;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共挑选122名精干力量作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其中专职执法人员57人,统一参加了执法资格考试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另配备执法辅助人员126人。

2.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驱动力。一是印发《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执法边界”“乡镇(街道)职责”以及“部门职责”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编印《分宜县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法律依据对照表(2023版)》,审核确认乡镇行政处罚事项70项,街道45项,经济发达镇110项,法律依据62部,法律条款162个,为全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提供“标尺”。推出了“小班充电”培训模式,通过上门培训,共开展十期覆盖12个乡镇(街道)的“分宜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牵头赋权部门开展了4期“乡镇点单、部门上菜”培训。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执法证换新工作,严把执法证入口关,对全县执法人员资质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每名申领(换新)人员均符合规定要求。组织全县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培训考试,高效完成执法证年检及换新工作。2023年新办执法证95人,新办监督证4人,注销执法证7人。

4.严格落实“两法衔接”机制。2023年全县行政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起,经审查受理案件17起,立案侦查10起。

(五)切实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力。一是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到县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下发行政执法通报;组织召开了涉企执法领域执法案件评查,首次邀请执法监督专家参与;针对自然资源盗挖矿产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发了第一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对12个乡镇(街道)2023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交叉评查。二是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渠道。我县执法单位均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回复检察建议。2023年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已回复6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回复1件。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磋商会各一次,收到行政部门答复2件。

3.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县委政法委和县检察院对县法院诉讼执行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司法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对两个执行信访案件和抽查的两个“终本”案件进行了阅卷检查,对县法院执行人员进行了访谈,询问了信访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六)夯实构筑法治社会建设稳定基石

1.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果。我县系全省第一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分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全县共8个具有行政复议权限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权。2023年,收到84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受理68件,不予受理16件;审结79件,复议后起诉的10件,实质性化解率87.3%,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县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庭前提示、庭上监督和庭后考核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且出声”作出示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2022年,我县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拓展到社区。全县27个社区皆培养了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共165名。2023年,全县137个居民小组皆新增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工业园区在辖区内企业中遴选出102名企业“法律明白人”骨干,有序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4.全面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分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县共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两化建设均已完成,其中凤阳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点。2023年,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27人次,群众满意度达100%。

5.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制定《分宜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细化评议指标。2023年以来,已对全县39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普法工作中期检查。二是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四法两条例一办法”明确普法责任单位,列入普法责任制清单。三是提升普法针对性。强化校园普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全县执法队伍业务素养有待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程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着力点,不断在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异地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赋能。

(三)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质效。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法院的衔接与沟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府院双方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风险提示、重大问题研究、争议化解等工作机制。对于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倡导复议现行,并协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良性沟通,最大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降低发案量与败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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