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免费精神病治疗优惠政策情况

日期:2025-09-30 09:37 来源: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外地人员在我市不能享受免费精神病治疗优惠政策。免费救治对象:

(1)持有新余市常住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四类优抚对象)重性精神病患者。

(2)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

(3)重性精神病并存躯体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不列入免费救治补助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