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1-12-28 19:05 来源:新余市审计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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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1年12月28日,市审计局局长温林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新余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市政府的有力组织下,全市财政部门担当作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取得了成效。

——保障疫情防控需要,有效应对疫情冲击。面对疫情的严峻挑战,全市财政系统全力以赴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55.7亿元、同比增长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3亿元、同比增长3.1%;税收占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4%和79.5%。全年财政总收入增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占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四项指标均居全省设区市第一位。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减负。兑现“三十条”政策资金1.32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市新增减税7.37亿元。对非税项目进行了清理。

二是加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财园信贷通”获贷总额累计13.77亿元,惠及346户中小微企业;完成“财政惠农信贷通”信贷任务2.82亿元;“科贷通”累计为72户企业发放贷款2.41亿元。

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84亿元,市本级财政安排支付工程款1.43亿元,下达12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奖励资金0.47亿元。

四是落实直达资金机制。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全年10.95亿元直达及参照直达管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

五是落实三保政策改进社会民生。大力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全市教育支出25.7亿元,较上年增长8.8%。积极筹措校建资金2.3亿元化解大班额和大校额。全年下达社保补助资金14.3亿元。安排农村“党建+颐养之家”运行补贴800万元、惠及入家老年人10309人。全年累计发放购房补贴款3.84亿元,享受去库存优惠政策的商品房11057套,面积127.96万平方米。

——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支持打赢三大战役。

一是积极进行债务化解。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扎实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加大土地市场盘活力度,超额完成全年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实现债务风险由“橙”变“黄”,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市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0.92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5亿元。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发放各类教育扶贫资金0.76亿元,受益人数达10.47万人次。

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年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保资金1.86亿元,推动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一、市本级及高新区、仙女湖区预算审计情况

发现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收入未缴库、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审计情况

发现未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的有关要求,部分税收应收未收,违规返还财政资金,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借款、担保、造成资金损失风险,审核把关不严、出借资金、投资和担保、造成资金损失风险等问题。

三、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新余市2018年至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拨付使用、项目实施及建后管理、绩效管理等问题。

(二)新余市2020年度社保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发现部分用人单位截留养老、医疗保险费、待遇审核支付把关不严、未按规定实施基金竞争性存放等问题。

(三)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新余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项目审计

发现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未启动实施、项目总体执行严重滞后的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对10家市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费用报销不规范、往来账目清理不到位、津补贴发放不规范、专项资金闲置未使用等问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7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政策执行和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往来账未及时清理、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发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严重、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率低等问题。

七、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发现部分收入未缴库,坐收坐支非税收入,部分收入未收缴到位,预决算管理不规范,政府性债务过重、融资资金违规改变用途,借款未清理到位、部分借款已形成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土地出让金返还不合理,追加预算经费未履行法定程序,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建议资金统筹部门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全市性经费、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等支出项目的计划和预算工作,“先谋事、后排钱”,加快细化落实各项经费至具体使用单位,提高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客观情况科学编制预算计划,按照实际可形成支出的资金需求量编列项目预算,根据支出计划提前谋划和部署,同时要规范管理,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避免随意调整建设方案,改变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等情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科学制定项目计划。主管单位应重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将每个阶段项目进展与资金拨付有机结合,将绩效目标分解到项目的每一个阶段,目标要具体、可量化、可操作。

二是强化项目绩效执行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化监督管理。要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变专项检查为日常监督,变事后检查为事中督导,掌握项目实时动态,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财政部门应结合项目主管单位绩效自评结果,探索开展对绩效自评的抽查复核工作。同时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加强结果分析、反馈和问题整改,并将其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

一是要摸清底数。全面摸清市属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情况,真实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状况,将所有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要做大增量。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集中度,对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统筹安排,积极对接办公楼顶光伏发电并网,提升资产收益率。

三是要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要加强对各项高风险业务的监控,跟踪了解大额资金及往来款项变动状况,及时化解企业财务风险。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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