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访问量: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不断提高民众的防护能力,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及控制系统的性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确定江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赣国动字200504号),定于2025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一切活动照常。各警报设置单位要加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做好值班工作。城区各部门、单位、学校、社区居委会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对广大市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59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