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续贷周转金”于2015年1月设立,全权委托市国信担保公司负责运作,2024年7月改为市国泰投资公司负责运作。续贷资金规模暂定为1亿元,续贷资金的使用有效维护了客户信用和银担合作关系,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金融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省其他地市担保机构曾多次来新余学习续贷周转业务的经验做法。
一、政策背景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凸显,为支持我市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金融定向帮扶工作,改善地方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合法主体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破解“高息过桥”、续贷困难等问题,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发〔2018〕3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19〕6号)和《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府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金字〔2019〕167号)精神,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1月修订本办法。
市国信担保公司续贷周转业务多年以来与13家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帮助1321户企业解决到期还贷困难,完成续贷周转金2112笔295亿元,平均占用资金时间为2.5天,实现资金使用费收入3012万元;发放续贷周转金达207亿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近2.6亿元,实现续贷周转业务经营零事故,资金安全零风险,客户服务零投诉的目标。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信心,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核心内容问答
(一)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续贷周转资金?
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及在本市范围内正常经营的“三农”、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或列入江西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白名单”的大型企业。
(二)申请续贷周转资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工商信息资料;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近期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工资表;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归还贷款对应的银行借款合同及借据;
续贷银行的贷款批复材料。
(三)使用续贷周转资金时限、规模和收费标准?
续贷资金使用人根据使用金额、时间长短支付使用费,最长不超过 15个工作日,申请单笔续贷资金额度原则上不大于银行还贷金额的 70%,收费按每天万分之一点八计算,对逾期违规使用资金的企业,按约定每日以拖欠款的万分之六点六计算逾期利息。
(四)续贷资金账户使用和费用结算方法?
企业将自筹资金汇至市国泰投资公司指定的续贷资金账户,承贷银行发放的续贷资金必须直接从使用人贷款账户归还至续贷资金账户,不得通过第三方账户转付。续贷资金使用费从使用人的自筹资金中据实结算。
三、办理流程
客户须在银行贷款到期日 20个工作日前,向承贷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填报《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申请书》;在接到使用人申请后,承贷银行须认真审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推荐到市国泰投资公司(地址: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1247号,联系电话:0790-6510600),在《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申请书》签署推荐意见,并向市国泰投资公司出具《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贷款承诺函》;市国泰投资公司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申请人使用续贷资金的,与使用人、承贷银行三方签订《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使用协议书》。
政策解读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科
解读人:黄小芳
政策咨询电话:0790-645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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