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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许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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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

号:

3605022025XS0021543

期:

2025年9月29日

建设单位名称:

新余市渝水区民政局

建设项目名称: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依据:

《渝水区发改委关于同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渝发改字[2023]143号)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泗溪公园以东,珠姚线以北,袁河大道以西,袁惠渠以南

拟用地面积:

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4517.49(6.78亩)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16.07平方米(其中耕地1926.08平方米),建设用地1.42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新余市渝水区新溪乡204A单元详细规划204A53-A地块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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