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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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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

号:

用字第3605022025XS0016518号

期:

2025年9月10日

建设单位名称:

新余市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依据:

新余市高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余高铁发改字[2025]1号)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新余市高铁新区,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

拟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171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0830平方米,(农用地中耕地3110平方米),建设用地1130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一般式互通立交,路线全长约3154m,红线宽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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