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省月均值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省月均值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4%。全市优良天数比例100.0%(省月均值优良天数比例100.0%),同比持平。全市二氧化硫月均值1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月均值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11月各县(区)PM2.5月均值情况:分宜县PM2.5月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渝水区PM2.5月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高新区PM2.5月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