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1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3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受理了胡青等26名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经审核,胡青等26人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补贴金额共计39000元。
现对本批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288)。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