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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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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亮、黄蓉、郭绍勇、陈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天工宜品”打造为全市统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天工宜品”一直是作为一个全品类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在运营使用,其影响力也不是很强,其他县区也有类似品牌,不具备上升到全市公用品牌的条件。

二、当前市级层面财政资金吃紧,重新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所需费用难以纳入财政公共预算。

三、市农业农村局正在考虑成立市级层面的农产品协会组织,以此推动农业企业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扩大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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