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艾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乡村闲置场地兴办养老事业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紧扣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与资源盘活需求,提出的三项举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国家2022年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按照政府引导、需求导向、专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强化要素保障、完善网络布局、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了全面覆盖、权责清晰、保障适度、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格局。
一、聚焦“设施从哪儿来”的问题
在城市,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对缓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的不予竣工验收,确保配建达标率100%。2018年6月实施以来,共联审配建养老用房项目53个,规划面积为10946.55平方米,已验收项目19个,验收面积为3643.85平方米。同时,通过新建、置换、腾退、租赁等方式补齐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全市现有8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暨城市颐养之家,共有用房面积1.29万平方米,其中统筹社区用房的有29个(占比35.8%),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腾出的有28个(占比34.6%),租赁的有13个(占比16.1%),使用物业用房、小区公共用房、开发商免费资助等其他情况的有10个(占比12.3%),新配建养老用房1个(包含2个项目,占比1.2%)。
在农村,415个行政村建成农村颐养之家560余个,其中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占比约52%,利用闲置校舍16.3%,利用单位和厂矿闲置房2.3%,其他6.6%,另外租赁22.8%。
综合上述摸底情况,全市城乡闲置场地已得到充分利用。
二、找准城乡养老难点
2023年,市民政局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及征求各方意见等方式,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新余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就明确今后几年重点解决城乡养老难点等问题,通知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及附件(任务清单)五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又从“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来解决当前城乡养老难点等问题。
三、优化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
1.探索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018年,我市以列为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契机,探索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将居家上门服务纳入《新余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范围,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等工作的通知》,按照年龄层次、失能程度等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补贴标准以及资金来源,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每年全市共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0万余人次。
2.积极推进老年助餐。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老年助餐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和基本服务清单,创新出台《新余市颐养之家条例》,并将其纳入市县综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领养老服务工作助力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建设城乡颐养之家629家(其中城市77家),日均就餐近3万人次,实现有需求的老人全覆盖。二是注重开源节流。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每年各列预算1200余万元用于发放颐养之家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1.5亿余元。实行专账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核算,组织开展财会人员培训,多措并举保障颐养之家可持续发展。三是优化管理服务。科学制定食谱,开展厨师培训和星级评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投入300余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液化气改电灶项目,统一购买送餐员意外伤害保险。积极营造家庭氛围感,举办入家欢迎仪式,设立亲情聊天室。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促进颐养之家管理提质增效。《打造老年助餐服务“新余样板”》入选民政部居家社区养老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典型案例汇编,老年助餐工作在今年3月全省召开的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3.落实探访关爱。在全面摸清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留守、残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情况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支以“敲门嫂”为主体、有1千余名成员的探访队伍,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精神关爱、安全监护、权益维护、服务转介等关爱服务,力所能及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了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米”。
4.提供医养服务。聚集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统筹各类资金并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失能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实现市县福利院全覆盖;持续提升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占比,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高于省定目标要求。支持市县福利院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并在审批备案流程、受理条件、办理事项等方面提供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指导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诊疗服务质量。指导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签约率达100%,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
新余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5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