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新余市赣闽矿业有限公司一名员工违规骑乘摩托车入井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赣余)应急罚〔2023〕0003号。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66274799R。
4、案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5、违法行为:执法检查查看监控时发现有一名员工违规骑乘摩托车入井。
6、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7、处罚决定部门:新余市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3年4月23日。
9、处罚内容: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安全副矿长吴志杰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共处人民币壹万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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