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提升政府各部门的协同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市公安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新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为七项主要内容。
第一项是总则。明确了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实用范围。
第二项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专家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第三项是预防、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第四项是应急处置。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分级应对,响应级别分类,现场指挥的工作职责。
第五项是后期处置。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置、事故调查与总结工作。
第六项是应急保障措施。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急队伍、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通信等方面的保障任务。
第七项是附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余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参照本预案开展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五、征求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共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单位等32个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其中对13个单位提出的19条具体意见建议,并经研究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