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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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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渠道方式,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助推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项目带动战略三年行动“六大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做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客入余”工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六大升级行动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信息。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深化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的信息公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继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信息公开,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市教育局)

3.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隐患管理、执法检查、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灾害事故救援等方面信息。市应急管理局

4.开展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区政府)

5.加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市住建局)

6.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市民政局)

二、聚焦促进政策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一)开展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府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政策文件的解读率要达到100%。对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部门没有随文附报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市政府办公室)

3.各地各部门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宣讲解读重大政策(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优化政策发布推送与咨询服务

1.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文件,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媒体同步发布(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深入企业、园区、社区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推进线上政策直达,加强企通”平台推广使用,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持续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员信息,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作用。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上线“阅后即办”功能,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包含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服务链接,便利企业群众使用政策。(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大政策落实结果评价

1.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及时梳理总结政策实施效果。常态化开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炼总结政策制定、政策解读、政策推送、政策落地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时向《江西·政能亮》节目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选择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助力察实情见实效。(市政府办公室)

三、聚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一)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以《新余市主动公开事项责任目录清单(2023年)》为基础,优化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推动目录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业务系统的融合应用,探索“一地创新、多地复用”路径(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继续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用户数量多、公共属性强、具有系统性重要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新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对标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标准,对全市在库文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整理,确保在库文件电子数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动态更新,新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入库,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市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

1.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提升工作效率。健全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工作规范性,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矛盾。(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强化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运用,扎实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提高基层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将公众参与作为县、乡两级政府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的必经程序,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

1.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组织编制本地本部门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的事项必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也可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针对性地征集社会意见,制定涉企政策时,注重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注重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引导好社会预期。(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反馈公众提出意见采纳情况,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说明理由。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也应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聚焦平台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推动政务公开渠道平台规范发展

1.推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数据化。优化和重构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融合,加强对平台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

2.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优化栏目间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在政策文件库中发布的公文,需要在网站其他栏目展示的,原则上不做重复录入,应通过“抄送”“重定向”“插入超链接”等网站功能将相关公文发布到其他栏目,确保数据同源,便于信息公开后的管理。(市大数据中心、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提升日常监管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对更新超期、严重表述错误、隐私泄露等问题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处置。(市大数据中心

4.开展政府网站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信息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江西省政府系统优秀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加强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需求。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着力解决好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防止数字形式主义。(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持续优化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1.深化“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开展以民生实事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活动通过答疑、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深入了解公众需求。(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统筹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领导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意见征集栏目”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工作强化结果分析运用。严格落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3个工作日内答复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加强对县区、乡镇专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健全政务舆情会商处置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健全涉余政务舆情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研判,妥善应对处置,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聚焦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

1.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收集分析相关单位工作业绩和自然痕迹,切实减轻基层考核“报表”“台账”负担。(市政府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

1.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1.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于本工作要点发布后30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宣传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和典型经验,做好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征集和推广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全市政务公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余府办发202420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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