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19年,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领导,全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成立了十大专业委员会,分专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㼆高位推动、亲自协调、亲自部署,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实地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犹市长先后30多次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推动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市环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30个专项行动为主线,分工合作,协同发力,统筹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率为63.6%。
国家考核断面。新余市境内的罗坊、浮桥、孔目江江口、湖心岛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率为75.0%,达到国家和省政府考核要求。
省控考核断面(含国考、县界断面)。新余市境内共有11个省控监测断面,包含6个河流断面和5个湖库断面,水质优良率为63.6%。
河流断面。考核新余市的6个境内河流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优良率为100%,其中平川、浮桥、水西、罗坊、下蒋家等5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
仙女湖断面。仙女湖5个湖库断面优良率为20.0%,水质有所好转,有4个湖库断面水质类别得到提升,主要污染物总磷大幅下降。湖库营养化状态指数下降为51.26,与上年相比下降6.0个百分点,仍属于轻度富营养。
江西省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未参与全市考核断面优良率统计)。2019年新增2个长江及重要支流跨界断面,袁州垱堤山和樟树肖家村2个断面全部符合Ⅱ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均为优。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2019年新余市共监测3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2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1个。2019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例行监测点次达标率96.2%,与上年相比提高了19.2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5%,与上年相比达标率提高了13.9个百分点。水质全分析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提高了50.0个百分点。湖库型饮用水源1个,是第三水厂,富营养化状况中轻度富营养占比为16.7%,比上年减少了25.0个百分点;中营养占比83.3%,比上年增加了25.0个百分点。
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与上年相同,保持在100%。地下水水源全分析是两年一次,2019年无地下水水源全分析。
三、环境空气质量
1、新余市城区: 新余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发展,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日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44微克/立方米,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浓度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全市达标天数为333天,其中AQI指数为优的天数104天、良的天数为229天、轻度污染天数为32天,没有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情况,环境空气达标率为91.2%。
2、渝水区: 渝水区由于细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超二级标准,所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1.5%,与上年相比降低2.5个百分点。其中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物浓度上升较快。
3、分宜县:分宜县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改善较大,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与上年相比下降6.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与上年相比下降12.5个百分点,气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与上年相比下降19个百分点,各项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7.4%,与上年相比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总体来看分宜县各项污染物浓度除一氧化碳和臭氧以外,其余项目都呈现一定比例的下降趋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四、酸沉降
2019年新余市城区酸雨频率为 8.8%,与上年相比上升了2.2个百分点 ,降水 pH 年均值为5.68,与上年相比下降 0.79pH单位,全市酸雨频率比2018年有所上升,酸雨程度略有加重。
五、土壤环境质量
1、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2019年,江西省对新余市17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开展监测。按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评价,17个点位中有14个点位达标,达标率为82.4%,其中轻微污染、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点位数各1个,无重度污染点位,超标项目主要为镉、铅和滴滴涕。部分监测点虽然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但尚未达到需管制的水平。
2、重点监管企业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2019年,全市对10家重点监管企业及1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共计15个监测点位开展监测。按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评价,15个点位中有9个点位达标,达标率为60.0%,其中轻微污染点位数为4个,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点位数量各1个,超标项目主要为镉、镍和铜。部分监测点虽然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但尚未达到需管制的水平。
六、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2019年,新余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 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和施工噪声,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2、道路交通噪声。2019年,新余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9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与上年水平相近。
3、功能区噪声。2019年新余市中心城区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的达标率分别为97.5%、85.0%。
七、生态环境状况
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71.63,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状态。渝水区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分宜县生态环境状况为优。与2017年相比,全市EI值下降了0.80,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定。渝水区生态环境状况略微变差,呈现波动特征;分宜县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定。
2015~2018年,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状况均保持在良及以上级别,尤其分宜县生态环境状况一直保持优。其中的污染负荷指数(负向指数)的变化逐年降低,呈现好转趋势,说明新余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一定成效。
注:因该项数据需要省站协调国家总站提供,滞后1个年度。
八 、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1、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监测。2019年新余市辖区内共有5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3个(河流型1个,湖库型2个),地下水水源地2个。
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年水质达标率为70.0%。农村千吨万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点次达标率为58.3%,其中渝水区南安水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全年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农村千吨万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点次达标率为87.5%,2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都在分宜县,其中双林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第一季度超标,超标项目为硫化物,超标倍数为2.3倍,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均达标,达标率为75.0%。洞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2019年新余市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共有59个监测点位。其中渝水区有6个监测点位,分宜县39个监测点位,高新区8个监测点位,仙女湖区6个监测点位。上半年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必测项目达标率为90.7%。下半年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必测项目达标率为94.4%。
九、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1、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分宜县芦塘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昌坊村农村地下饮用水源地放射性核素浓度测得平均值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
2、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良好。从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访投诉监测数据可以看出,新余市包括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电磁环境在内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
2019年新余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达标率为96.0%;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达标率为94.7%;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达标率为88.9%;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达标率为100%;入河排污口监测达标率为58.3%。全市工业固体(危险)废物企业98家,医废产废单位53家,全市持证经营单位4家。全市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企业48家,完成48家,安装率达到100%,联网企业46家,联网率95.8%。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3%,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